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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携带如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3、缴存登记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材料不齐全的,填写《补正材料通知单》交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材料,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管理中心服务窗口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受理:材料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呈业务人员。 办理: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为单位及职工办理缴存登记及开户手续(受理及办理1--3个工作日)。 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业务流程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的书面申请; 填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报表》一式四份; 单位近期财务报表; 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受理:材料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单位经办人,将所有材料呈业务人员。 材料不齐全的,填写《补正材料通知单》交申请单位经办人,退还申请单位材料,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调查核实:业务人员调查核实材料,审核无误后签章确认(受理及调查核实1--3个工作日)。 核准: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材料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核准(1--3个工作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管理中心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手续(1个工作日)。 管理中心服务窗口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复核:复核人员核实无误后签章确认(1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按使用用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交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 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审核职工提交的资料,将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申请表》汇总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单》(一式两份),经单位审核无误,签章确认后携职工相关证明资料报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材料不齐全的,填写《补正材料通知单》交申请人,退还申请人资料,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管理中心服务窗口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 受理:材料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人,将所有资料呈业务人员(1个工作日)。 办理:业务人员查实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是否属实,审核无误后打印一式两联“支取(销户)”清单,并将单位留存联返回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另一联交管理中心复核员,复核员审核无误后交管理中心财务人员(办理1--3个工作日)。 转账:管理中心财务人员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单位发薪账户(1个工作日)。 申请职工单位依据管理中心打印的“清单”,提取住房公积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签字予以确认。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受理:窗口办理人员打印《收件回执》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呈审批人员。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待材料补全后再进入审批环节。 未能通过审批的,贷款资料退回申请人。 审批: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签发贷款委托:同意贷款的,管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连同申请材料送委托贷款银行。 发放贷款:委托贷款银行通知借款人到指定银行营业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付息 整理资料、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