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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论文汇总十篇 篇(1) 国际政治经济学视野里的国家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就字面来讲是国家不存在危险和不受威胁之义。本文认为,伴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分析存在发展阶段。 1现实主义的传统安全 国家作为安全主体,所致力维护的是构成国家的四个基本要素的安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合法政府的存在和正常运转,维护这四个要素的安全都是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安全是政治。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生存与发展首先是确保国家主权的安全,这也是传统安全观的核心所在。在二战结束以后的很长时期里,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主流的现实主义理论把国家权力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核心,分析国家利益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为传统国家安全观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 2相互依存理论的经济安全 篇(2)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行政法国家主体论文摘要:经济法与行政法是独立的两法律部门已经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本文从经济法与行政法产生背景和本质差异的角度来比较两部门法中国家主体的不同,认为在经济法中国家主体是积极主动、创造性的;而在行政法中,国家主体地位是被动的、消极的,并从社会法之角度指出行政法与经济法在边缘上的融合是不可避免的。经济法的概念提出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但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与行政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一些观点至今仍有纷争。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是“经济行政论”,这一理论认为“凡是基于国家公权力作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本质上皆属行政关系”,所以经济法是“作为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学科来分析”。该理论的形成基础就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但两部门法中国家权力介入的角度是不同的,通过分析经济法、行政法产生背景和本质差异,可以比较出国家主体在两部门法中的不同地位及发挥作用的截然不同。一、国家、国家主体国家究竟是什么?从古希腊的柏拉图在其著作法律篇中对国家的描述到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论”,法学家们一直在试图寻找清晰的答案。但直到19世纪马克思才在他的著作中揭示出国家的真实本质,他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至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架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突出,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可见,国家首先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其次,国家是为缓和冲突而产生的。国家主体指当国家在行使上述概念中所体现的职能时,在法律上所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即职权和职责。国家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具有法律性和社会性两大特性的。主体的法律性指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若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任意加入到法律关系中,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的社会性是指虽然法律主体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但是法律规范确定什么人和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不是任意的,法律规范不是确定法律主体资格的最终根源。立法者不能任意规定法律主体的范围,而要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即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国家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仅是由法律规范规定的,其最终决定原因是经济发展状况。所以虽然国家的职能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法律部门内,国家主体的地位是与具体的法律部门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其所体现的本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经济法与行政法中虽然均有国家作为实质主体出现即国家授权其代表机构行使国家职能。但由于两部门法的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其所体现的本质不同,国家主体在两部门法中的地位是显著不同的。二、从产生的社会背景比较经济法的概念1755年即提出,当时国家和经济之间关系的论断,以亚当斯密的思想为代表,即“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任其完全自由,在自己的方法下追求他的利益,而以其勤劳及资本,加入对任何人或其他阶级的竞争。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的义务,君主们应当完全解除。”这种国家完全不干预经济状态,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下半叶自由竞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阶段。这一阶段生产力发展迅猛,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是经济个体对经济整体与经济环境的依赖性增强了,社会日益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没有任何一种经济行为可以避免外部性,也没有任何一个个体可以不受其他经济个体及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经济个体在整个市场大环境中是盲目的,他们不能也没有能力预见到其个体行为对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个体逐利行为的总和已经成为对社会整体经济秩序的破坏。此时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在社会大生产的面前已经无能为力了。于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放弃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守夜人”角色主动干预社会经济运行,可以说国家对经济的介入是适应经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