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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15 浙江电信商业机密CONFIDENTIAL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多媒体网络视讯业务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ZJDX—YW—2015— 2015年4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15年4月在诸暨市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新忠 地址:诸暨市东二路59号 鉴于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需使用乙方的多媒体网络视讯(以下简称网络视讯)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 1。1本协议中所指网络视讯业务,是指基于电信IP宽带网络,利用宽带接入,以机顶盒与电视机作为终端设备,为用户提供多种互动多媒体服务的宽带增值业务。 1。2由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场所(具体见附件一)开通网络视讯业务并提供服务,共个信息点. 1。3乙方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放置于甲方指定区域内的乙方所投资设备、管线的所有权归属乙方。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本协议所涉及的网络视讯业务只能由甲方使用,不得将租用的设备与线路转租、转让给其他任何单位使用。如甲方将租用设备转租或用于本协议第一条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除收取正常的业务费用外并向甲方加收取月租费2倍的违约金。 2。1。2保证由自行投资并连接到乙方设施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2。1。3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按时向乙方交纳业务费用。 2.1.4甲方在使用网络视讯业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申告。 2。1.5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业务使用地点、要求开通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1。6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业务接入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网络视讯业务接入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 安装场地及接入设备的准备; 调配和预留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 在工作时间内可以联系的了解具体情况的项目负责人. 乙方权利和义务 在本协议合作的业务范围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多媒体网络视讯业务。 在资源具备的条件下,在甲方按规定递交业务需求单后,根据双方商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甲方使用业务的开通。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在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安装和调测工作。 对甲方租用的业务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网络视讯业务的合法性。在协议期内,由此造成的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业务使用费和付费方式 3。1为积极推进甲方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充分发挥中国电信的网络和服务优势,双方经商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使用的网络视讯业务给予特别优惠: 3。1。1每个网络视讯业务接入点的机顶盒为0元/点(含接入费); 3.1。2安装调测费等一次性费用为50元/点; 3。1.3网络视讯基本服务包业务资费为300元/年/点; 第四条服务质量 4.1双方承诺根据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的权益。 4。2乙方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质量要求,保证甲方使用业务畅通。 4。3若协议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4.4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第五条保密 5.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2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实施了解到对方的有关网络组织、业务发展、价格策略等商业机密时,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保密。 第六条违约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 6。2甲方应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的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业务使用费.如有逾期,甲方在向乙方补交费用之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电路租费超过三十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六十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6.3若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停用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如甲方不再使用乙方其他类似业务替代约定业务,应按实用业务时间,补齐事先享受的优惠金额。 6.4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一方对另一方因本协议项下行为而导致的收益或利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