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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编号: 申请企业:(盖章)年月 日 研发项目名称 研发项目立项性质A:□政府立项B:□企业立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研发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登记注册地 企业所得税主管 税务机关 □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 研究开发项目所属技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海洋技术□现代农业 术领域 □现代交通□现代服务业□其他 项目开发形式□自主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 其中:政府主管部门 总经费其中:银行贷款其中:企业自筹资金 拨付的财政性资金 项目经费 (万元) 本人知悉并保证本企业提供的研究开发活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 法定代表人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声明 (签名)年月日 经审核,该研究开发项目内容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政府科技部门或()规定的范畴或符合《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经信委等部门确 领域指南(2007度)》()规定的范畴。 认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注:企业应按研究开发项目类别逐项报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等部门确认。 附件2: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 你单位报送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资料收悉。根据《江苏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税发〔2009〕6号)规 定,经审核,附表所列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 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07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 公告)的规定,并予登记。其余___个项目不符合《国家重点 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 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 年度第6号公告)的规定,不予登记。 序号项目名称登记号 1 2 3 4 特此告知 主管税务机关 年月日 附件3-1: 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自主开发类) 企业盖章:金额单位:元 研发项目名 称 企业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码 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项目起始时 间项目终止时间填报时间 该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技术研发成果最终归属权 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文号及名称) 一、立项依据(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本项目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 动作用之处;项目的市场前景。)(限300字以内) 二、开发内容和目标(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关键技术;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限300字以内) 三、现有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的优势(人才、设施等条件)〕(限300字以内) 四、计划进度(包括总的研究期限、年度计划进度以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成果)(限300字以内) 五、经费预算 1.项目预计总经费元,其中: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八大经费元; 2.本年度预算经费元,其中: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八大经费元。 六、提供材料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 3.自主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运作情况报告和专业人员名单。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所称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 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项目,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 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2、本表所称“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 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公告2007年度第6号)规定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应填 报小类名称。如,研发费用项目为“系统软件”,则填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又如,研发项 目为“网络设备”,则填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信息/网络设备”。 3、本表只适用于财务制度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查账征收企业填报,核定征收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 4、如本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