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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山东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 办法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 请详细阅读内容 山东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 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全省中小学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档案(以下简称学校档案)系指普通高中、 初中、小学在教育、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反映 学校历史面貌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 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组 成部分,也是衡量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第四条学校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 收学校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 时接受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要确定一名校长 分管档案工作,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由校长办公室领导,其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本校档 案工作制度和规划; (二)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党和国家 积累档案史料; (三)编制必要的档案检索工具,积极提供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四)组织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指导立卷、归档工作,开展档案宣传; (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结果。 第七条配备与学校档案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学校档 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工作认真负 责,积极接受业务培训。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并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 具备档案和微机管理知识。 第八条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享受与其他专业技 术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九条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调动工作时做好 档案业务交接。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制度,并 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每项重要的教学、科研、党政管 理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要安排一名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 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制度。 第十二条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行政、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 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政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 机关与本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党务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教育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德育教育和外事交流等活 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学籍类 主要包括本校新生报到注册名册、学生花名册、学生人数统计表、成绩 册、学籍卡等文件材料。 (四)科研类 按照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利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92执 行。 (五)基建工作类 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88年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 行规定》和山东省教委、省档案局1992年颁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 暂行办法》执行。 (六)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 术文件及在接受、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七)财会类 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八)声像类 主要指学校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带、 磁盘、影视胶片、光盘等。 (九)实物类 主要指本校及其教职员工获得、接收的各种奖杯、奖状、锦旗、证书、牌 匾、书画等实物。 (十)电子文件类 主要指本校重要文件材料的电子版、各类活动的数码照片、视频等影像文 件。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一)党政管理类文件材料和能按年度归档的其他文件材料,在次年的六 月底以前归档; (二)教育教学类文件材料以及能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