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5
2/5
3/5
4/5
5/5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对国有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的思考 内容摘要:目前,收取抵债资产已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清收不良信贷资产 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国家政策环境、司法执政环境、市场运作环境和内部管理 环境四大方面存在诸多矛盾,导致抵债资产处置损失较为严重。基于这些情况, 笔者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 抵债资产是商业银行在清收、化解不良资产,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时, 因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而且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 务,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包括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者因债务纠纷经人 民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包括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折价抵偿债务的行为。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有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力度加大,清收的抵债 资产数量更是大幅度增加。据有关数据显示,截止2003年6月末,四大国有商 业银行的抵债资产总额已超过1100亿元。但从抵债资产的处置状况来看,损失 较为严重,处置变现率低。据审计初步测算,抵债资产处置的平均损失在60% 左右,这直接影响到了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 国有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中的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的处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从总 体来看,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国家政策环境、司法执政环境、市场运作环境 和内部管理环境四大方面存在诸多矛盾。 国家政策环境方面 抵债资产处置时间不合理对于抵债资产的处置时效,我国《商业银行法》 第42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股票,应当在取 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置。”这一规定在理论上讲,有利于使抵债资产尽快变现, 实现银行债权的货币资金状态,参与银行正常经营周转,减少损失。而目前各家 国有银行的抵债资产由于资产质量不高与抵偿价偏高的矛盾,以及急于处置和处 置途径少的瓶颈,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变现处置抵债资产的却很少,加速了抵债 资产的损失。 财政税收政策标准双重性在抵债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国家的税费政策一直 受到了银行界的质疑。2000年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联合上书国务院,提出《关 于抵债资产收取和处置变现中税费减免和损失处理问题的专项请示》。国家政策 在对待国有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上具有“双重标准”,即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资 产享受税费减免政策,而国有银行却在接收和处置过程中须重复缴纳税费。这种 双重标准,使银行没有获得与资产管理公司平等的待遇。 在现实工作中,银行收取的抵债资产以房产、土地和交通工具为主,在接收、 管理、变现的整个过程要缴纳高额的税费。抵债资产处置过程所涉税费种类繁多, 过户手续繁杂,且需重复缴纳税费,增加了变现的损失和难度。以房地产为例, 银行如果采用法律诉讼形式收回房地产,在收取阶段除要交纳诉讼费、执行费等 费用外,还要承担评估费、契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过户费用;在处置阶段仍须 交纳评估费、拍卖费、契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这些税费都发生在抵债后,无 法成为收取抵债资产的债权部分。从笔者多年资产保全工作的实践来看,抵债阶 段所交纳的税费(包括双方),因债务人无力支付,银行要承担的税费总额将相 当于抵债资产额的20%一30%,这进一步加重了抵债资产的损失。 抵债资产会计核算表面化《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 通知》第七条规定:“抵债资产变现收入直接冲减抵债资产,差额经财政专员办 审核后,列营业外收支。抵贷资产保管、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和收入列营 业外收支。”按照这一规定,商业银行通常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方法来进行抵债资 产的会计核算,即在保管期间对抵债资产不作价值调整,在处置变现后,对变现 损失一次性列营业外收支。显然,这一做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抵债资产 在保管期间通常会发生损益变化,如折旧、跌价损失等,在将其变现后,大部分 都有很大的损益。这种核算法从表面看具有很大的虚假性,它实际上延缓了商业 银行对抵债资产的损失确认,掩盖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不利于商业银行的稳 健经营。 司法执政环境方面 法院裁决随意性由于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加之债务人实施以物抵债 时已是经营困难,现金干枯,有效抵债资产极为有限。一些法院为了尽快结案, 大部分裁决以仅有财产即不足值的抵债资产抵偿商业银行全部债权。一些法院裁 决的抵债资产价格大多高于其市场实际价值,即其抵债资产在没有处置前就注定 了账面损失的后果,商业银行也不得不接收实际已存在高额损失的抵债资产。还 有些法院对抵债资产进行重复查封,将抵债资产纳入到债务人破产程序中,严重 损害了商业银行的利益。 政府干预强制性部分抵债资产的处置,如房地产项目、机器设备的变现, 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而某些地方政府为保护少数、局部利益,运用行政权力干涉 抵债资产的处置。这主要表现为政府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