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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目录 1编制依据…………………………………………………………………………………29 2分级………………………………………………………………………………………30 3应急报告…………………………………………………………………………………30 3.1报告程序……………………………………………………………………………30 3.2报告内容……………………………………………………………………………30 4预测与预警………………………………………………………………………………31 4.1预测…………………………………………………………………………………31 4.2预警…………………………………………………………………………………31 4.3预警解除……………………………………………………………………………32 5应急准备…………………………………………………………………………………32 6应急处置…………………………………………………………………………………33 6.1应急上报……………………………………………………………………………33 6.2应急行动……………………………………………………………………………33 6.3井喷失控抢险方案实施的原则……………………………………………………35 7应急终止…………………………………………………………………………………36 8附则………………………………………………………………………………………36 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1编制依据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下列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自2000年4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发[2005]11号,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规定198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发布,自1987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1990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令第4号发布,自1990年10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发布,自1990年12月25日起施行 SY6433—1999浅海石油作业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1999年9月14日批准,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SY/T6203—1996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1996年11月15日发布,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2分级 2.1Ⅰ(中国石化)级事件 在油气田勘探开发过程中,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事件,为Ⅰ级事件: a)海上油(气)井井喷失控; b)陆上高压气井井喷失控; c)陆上油井井喷失控并伴有火灾、爆炸和(或)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逸散。 2.2Ⅱ(直属企业)级事件 在油气田勘探开发过程中,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事件,为Ⅱ级事件: a)海上油(气)井井喷; b)陆上高压气井井喷; c)陆上油井井喷失控。 2.3直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现有机构设置,对事件进行层层分级。 3应急报告 3.1报告程序 3.1.1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发生Ⅰ、=2\*ROMANⅡ级事件,直属企业在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中国石化总体应急预案图00.5(应急报告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2小时。 3.1.2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发生Ⅰ级事件,基层单位也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3.2报告内容 3.2.1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发生Ⅰ、Ⅱ级事件,直属企业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区域位置:井队(平台)号、井号、井位坐标、构造名称; b)井深、井身结构、泥浆密度; c)井口装置情况; d)喷出物类别、喷出高度、失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