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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乡蔡森坝完小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 为了落实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有效地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我校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黄德渝 副组长:罗世友陶昌权 成员:徐家祥、代涛、杨均英、敖静及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在县教委和教育管理中心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突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各成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二)明确领导小组职责 1、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7、在突发重大、较大、一般事件时,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二、常规管理 (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部署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防范工作。 (二)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师生饮水、饮食卫生进行检查,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责令及时整改。 (三)督促指导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清理不宜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 (四)督促建立、完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教职工饮食卫生安全。 (五)从源头上把关,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进货渠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及食源性材料进入校园。 三、报警机制 (一)报警程序: 1、拨打120电话,联系医院,及时救治中毒人员。 2、上报班主任——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乡人民政府——县教委、县人民政府 (二)报告内容: 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中毒情况、事故应急救治情况及事态发展。 四、事故处理 (一)发现师生出现食品中毒事件后,要求学校及时拨打120电话和医院取得联系,立即救治中毒人员。 (二)领导小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营救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三)学校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极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四)迅速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要做好家长的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五)领导小组对中毒事件展开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六)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要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一级食品卫生安全办公室。 五、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100人,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0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六、责任追究 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本预案由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