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5
2/5
3/5
4/5
5/5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板桥镇新集完小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正常秩序,加速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板桥镇新集完全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山区小学。校址:板桥镇新集街21号。第三条校训:文明勤奋求实创新校风:组织严密,纪律严肃,教育严格,教学严谨,管理严正,赏罚严明。教风: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因材施教,精益求精。学风:自觉主动,自信勤奋,自律守纪,自强上进。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树立远大理想,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五条学校办学目标是:坚持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全面育人”的办学思想,“创规范加示范学校,育合格加特长学生,办满意加特色教育”的办学目标,“为每一位学生成长奠基”的办学理念,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办学模式,真正达到一流的领导班子,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办学条件,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使办学有特色,学生有特长,教学有特点,科研有特效,符合现代教育理念的一流学校。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六条学校下辖6个村和一个教学点。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首席行政长官,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校长由南漳县教育局任命。第七条校长的职责:l、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领导和管理学校各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学校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3、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效、持续发展。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6、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学校硬件建设,促进学校全面发展。7、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保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8、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第八条校长的权力: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2、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做出安排、调整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工作方案。3、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和基础建设。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第九条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名。校长、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县教育局和镇中心学校考察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各项具体工作。第十条学校设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安全保卫组等职能部门。教导处下设语文组、数学组和综合组。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和指导少先队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和教研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后勤工作;安全保卫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卫生和保卫工作。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由学校考察,由校长聘任,由教育局和镇中心学校任命。第十一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由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少先队主要负责人组成。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要求,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都应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学校按照国家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通过学科教学、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前途、理想和法制教育;进行民族传统教育,培育民族精神,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党支部、校长办公室、政教处、工会、少先队负责人及班主任组成的德育工作队伍。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第十四条密切联系社会与家庭,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