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商贸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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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期商贸企业“先比对后抵扣”有关问题一、从2004年12月(所属期11月)开始,辅导期商贸企业“先比对后抵扣”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现。(因所属期10月及以前未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所属期11月除汇总抵扣的运费发票外没有抵扣凭证可抵扣,取得的抵扣凭证填入待抵扣进项税额)二、辅导期商贸企业“先比对后抵扣”规定内容1、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取得需抵扣的抵扣凭证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分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运费普通发票、代开专用发票),收到比对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有多久.doc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有多久【问】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商贸批发企业,请问“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与其他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有何区别?【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三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的有关规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
会计实务: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是多长.doc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是多长【问题】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商贸批发企业,请问“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与其他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有何区别?【解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三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的有关规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
会计实务: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是多长.doc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是多长【问题】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商贸批发企业,请问“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与其他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有何区别?【解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三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的有关规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有何不同.doc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有何不同【问题】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商贸批发企业,请问,“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辅导期与其他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有何区别?【解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三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的有关规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