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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对高校进行有效监督,不仅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时也增加了考生的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和考生之间在填报志愿时信息不对称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科技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院校代码:11551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学校创建于1951年,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为普通本科院校。第四条校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第六条办学层次:硕士、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七条学校现占地2122亩,校舍建筑面积68.7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5亿元,图书馆藏书194.6万册,并拥有丰富的数字化信息资源。学校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在校学生2万余人。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九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66个,其中26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0个大类进行招生,学生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1.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2.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3.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4.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5.材料类(包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焊接技术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6.计算机类(包含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专业)7.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专业)8.化工与制药类(包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9.地质类(包含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10.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专业)第十二条学校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历年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生源省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十三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1.普通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4625—6250元/人,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115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人。2.如因故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学校学生缴费相关办法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提前毕业学生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学费,按实际住宿时间结算住宿费。3.分专业收费标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并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批准,新生入学须知中通知内容为准。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芬兰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双学位模式,招生规模为60人/年。引进的专业核心课程由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派专业教师在重庆科技学院校内用全英文授课。学生本科毕业且达到授位条件,颁发重庆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同时颁发重庆科技学院与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学位证书。第五章录取第十五条录取条件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2.除英语、翻译专业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第十六条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2.学校认可依据教育部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