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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制度】陈栅子乡机关管理制度陈栅子乡机关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严明机关纪律,提高组织意识,树立机关形象,激励全乡工作人员奋发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机关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篇总则第一条订立乡党政机关日常管理规章的宗旨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建设高素质复合型干部队伍,打造廉洁诚信、务实高效的党委、政府。第二条本规章分则中除特别规定外,所指报销、奖励均从乡财政开支,所指处罚均缴入乡财政。第三条本规章适用本乡全体乡干部(含纳入乡干部管理人员,下同),本规章分则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篇分则第一章学习制度第四条为提高干部政治素质、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制定本制度。第五条中心组的学习由分管组宣工作的党委委员牵头制定计划并负责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早晨集中学习一次;全体乡干部的学习原则上每周五下午集中进行学习。第六条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以中央、省、市、区政策法规、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上级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等为主,集中学习方式以专题研讨及专题辅导为主;乡干部集中学习内容以业务知识、修德励志、广猎博览为主,集中学习方式以交流学习心得、专题讲座、看电教片为主。除集中学习以外,主要通过日常自学的方式提高个人素养。第七条每名机关干部必须做到学习有笔记、有心得体会、有理论调研文章。每年的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调研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同时,把学习结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评目标。第八条机关干部在集中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全年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第二章会议制度第九条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升会议效率,制定本制度。第十条本制度所称会议专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全体乡干部会。第十一条党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全乡总体发展计划,决定组织人事问题,决策处理重大特别事项。党政联席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研究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工作和复杂问题,每周一上午九点召开例会,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沟通思想,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增进团结。全体乡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布置工作。第十二条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分管组宣工作的党委委员记录;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召集、主持或书记委托乡长召集和主持,办公室人员记录;全体乡干部会由乡长召集和主持或人大主席召集和主持,办公室人员记录。第十三条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应当有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需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会前应当向“一把手”请示汇报并及时沟通,重要事项应当有书面汇报材料。第十四条会议汇报人原则上是相关工作机构或部门的负责人,不能一律由党政领导包办代替。第十五条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若有缺会人员,由记录人负责传达会议精神。全体乡干部会若有缺会人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会议精神。第十六条会议组织机构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参会。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会。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无故缺会的罚款50元/人次,无故迟到、早退的罚款20元/人次。开会期间要保证会场秩序。第十七条所罚款项及时兑现,并纳入后勤管理基金归办公室掌握使用。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十八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实现机关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绩效,特制订如下考勤制度。第十九条考勤范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退居二线干部和借调到外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考勤范围)。第二十条请假制度:乡领导班子成员有事外出的,由主要领导批准;站所(办)负责人有事外出1-2天由分管领导签批,3天以上由主要领导签批;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由站所(办)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审批,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由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公室备案,回乡后要到党政办办理销假登记。因特殊原因电话请假者,事后要在第一时间补假条,不补假条的视为旷工。第二十一条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病假(以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累计不得超过60天,婚假不得超过3天(晚婚婚假不得超过18天),产假不得超过98天(晚育产假或剖腹产产假不得超过128天)。第二十二条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事假超过天数的每天扣30元。事假累计超过30天、产假超过98天(晚育或剖腹产产假超过128天)的年终考核成绩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发放年终目标奖。年内累计事假超过20天但不超过30天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并降等发放年终目标奖。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平时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第二十三条乡纪检书记负责组织查岗,并及时把考勤情况反馈给乡主要领导。党政办公室负责定期统计考勤情况,并及时把统计结果报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