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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解读,欢迎阅读。1、突出“严”字,让制度“带电长牙”新的法律修改力度非常大,原来104条,现在足足增加了50条,变成154条。主要从八个方面强化了制度构建。第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第二,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第三,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第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第五,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明确规定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注册制度。第六,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剧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第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第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2、突出“罚”字,新增行拘处罚,最高罚货值30倍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新食品安全法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如果构成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新法还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第二,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处罚的幅度有大幅度的提高。第三,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第四,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处罚。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要进行处罚。第五,强化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在显著标示,未按规定进行标示、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五,强化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实行首负责任制,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消费者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3、突出“管”字,让监管亮出“利齿”第一,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第二,完善复检制度,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复检。第三,增设临时限量和临时检验方法制度,对有证据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但食品安全标准未作相应规定的,相关部门可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第四,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自查食品安全状况,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第五,增设责任约谈制度,食品生产者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可对其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监管部门未及时消除的,本级政府可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的,未及时消除地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4、突出“治”字,让社会共治护佑“舌尖”安全“要管好食品安全,不仅需要依靠监管部门的执法。更需要社会各界的一致关注,协同共管。”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体现出了全社会协同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强调经营者和行政部门的责任、职权,也非常重视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乃至消费者个人的作用。在新法中,提到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此外,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同时,新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