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8
2/8
3/8
4/8
5/8
6/8
7/8
8/8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xx]10号文)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511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主办单位: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绩效督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三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院招生信息网。第十四条学院招生方式为采取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方式,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须提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在线报名,并参加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组织的面试。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执行《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xx年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考生若未能被我院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十五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采取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方式,即在高考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由学院视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阶段取得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等级等综合成绩予以评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六条学院为慈善性质的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3+证书”类考试,达到或预计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第三批专科B类及以上分数线或“3+证书”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达到学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2.品格优良,并经其所在学校校长推荐。3.家庭经济贫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1)持有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xx年6月仍然有效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2)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并附上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复印件;(3)家庭突遭遇重大变故(如重病、突发事故等)致贫困,但尚未进行贫困认定,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考生可凭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的证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4)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靠学校助学金、减免学杂费或靠社会资助才得以完成学业的,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考生可凭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的证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其中,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考生优先接受报考。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1)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100%)=高考分数(60%)+面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2)“3+证书”类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100%)=“3+证书”类分数(60%)+面试成绩(30%)+中职阶段取得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等级(1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包括会计证书、电工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教育基础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等。报考酒店管理和物业管理专业的“3+证书”类考生,面向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招生,具体要求见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第十八条在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