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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函[2013]18号湖南大学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3]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成立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相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2014届毕业生辅导员为成员的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和审核小组,各学院应明确一位院领导负责材料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工作。名单报教务处备案。二、推免要求(一)所有申请推荐的学生都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品行优良,无处分记录;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照正常教学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应修课程。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考查)违规记录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二)分类条件申请推荐类别要求以学业成绩和优先发展学科申请推荐的1.核心课程无补考、无重修(即核心课程初修无不及格记录)。2.毕业设计(论文)良好及以上。3.按核心课程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名次进入同专业分配名额基数的1.1倍以内(按四舍五入计)。以学科竞赛申请“内推”的(名额由学校统筹)1.核心课程无重修(即核心课程补考无不及格记录);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3.依《湖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确定的全国性竞赛项目中获三等奖及以上;4.先按获奖等级及排序,再按核心课程平均成绩进行排名,依序推荐。其他专业类竞赛(含省、区域性专业竞赛)申请“内推”的(名额由各学院统筹)1.核心课程无重修(即核心课程补考无不及格记录);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3.经学院提出,教务处核准,至少在本推免工作开始前一年公布的竞赛项目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4.各学院自定排序规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依序推荐。以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特长申请推荐的(名额由学校统筹)理工类学生攻读非理工类学科学位的(含先留校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后攻读的)核心课程无重修(即核心课程补考无不及格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良好及以上。非理工类学生攻读非理工类学科学位的(含先留校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后攻读的)核心课程无补考、无重修(即核心课程初修无不及格记录),并且毕业设计(论文)良好及以上。理工类攻读理工类学科学位的核心课程无补考、无重修(即核心课程初修无不及格记录),并且毕业设计(论文)良好及以上。三、推免程序(一)教务处在暑期或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发布《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程序》(因教育部发文及学校名额分配方案推迟,则通知时间相应顺延)。(二)各学院参照2011级计划,明确并公布2010级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并按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即应修各门核心课程成绩之和,除以应修核心课程门数,下同)进行专业排名。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时,课程补考通过或在外单位学习获得的合格成绩,均以60分计算;但在“985工程”高校或与我校有交流协议并由我校公开选拔派往合作高校交流学习所获得的课程成绩,可按原课程成绩计算。(三)教务处拟定用于奖励全国性“学科竞赛”“内推”的预选名单。1.2014年由学校统筹的学科竞赛推免认定范围: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总决赛(演讲比赛、辩论赛和最佳辩手、风采大赛,含英语演讲竞赛)3)HYPERLINK"http://zh.wikipedia.org/zh/ACM%E5%9B%BD%E9%99%85%E5%A4%A7%E5%AD%A6%E7%94%9F%E7%A8%8B%E5%BA%8F%E8%AE%BE%E8%AE%A1%E7%AB%9E%E8%B5%9B"\t"_blank"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含嵌入式系统设计)竞赛5)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6)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7)“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含创业计划大赛)2.学校鼓励学生跨学科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奖者参照上述竞赛执行。(四)各相关单位拟定其他推荐类别的预选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1.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推荐的动员和报名组织工作,审核报名学生资格,按分配名额基数的1.1倍拟定以学业成绩申请推荐的预选名单。其他专业类竞赛(含省、区域性专业竞赛)“内推”的预选名额由各学院统筹,各学院自定排序规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依序推荐。2.由校长直接掌握或指定负责单位拟定用于优先发展学科及特殊条件的推荐预选名单,其名次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