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8
2/8
3/8
4/8
5/8
6/8
7/8
8/8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PAGE\*MERGEFORMAT8 汽车制造工程系学生会自律会工作制度细则 汽车制造工程系学生会自律会(以下简称“系学生会自律会”)是在系学生科(团委)的领导下,以检查学生道德行为规范、促进校风建设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学校、为同学服务的学生自发组织,主要督促同学们遵守《一日生活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同学们的生活秩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系学生会自律会是协助系部进行学生管理的组织。为建设文明和谐系部,促进良好系风的形成,系学生会自律会必须建设成为一支有崇高思想素质的,有过硬工作作风及良好精神面貌的干部队伍。为此根据《汽车制造工程系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特定此章程,以加强系学生会自律会的建设。 第二条系学生会自律会隶属于系学生会,主要维护和督促同学们《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学生宿舍规范,配合系部开展“宿舍文化”活动。 第三条系学生会自律会的宗旨是倡导“自律、自立、自强”,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工作原则。 第四条系学生会自律会成员应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 (一)系学生会自律会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维护系部公共秩序,协助系部各班级管理自律会抽查各班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情况。 2.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原则,敢于制止各种不良现象。 3.积极完成系部交给的工作,发挥系学生科(团委),系学生科(团委)与各班级管理自律会之间的桥梁作用。 4.严守系学生会自律会的工作秘密,各部人员要团结互助,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共同进步。(注:在特别时期对特别任务,能随叫随到,以集体利益为重) 5.积极参与系部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优秀典型。 6.做好本会与各班级管理自律会之间的联系、信息交流等工作。 (二)系学生会自律会成员享受的权力: 1.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有调查了解,批评教育的责任。 2.工作表现突出的委员可根据工作考核成绩,享受“校优干”奖励。 第二章自律会各干部工作职能 第一条自律会会长职责 会长是自律会的领导核心,主要是负责准确传达系部的方针政策的同时,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1.每周日晚上7:00召开自律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副部长级以上会议。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及工作目标是否达到。 2.监督自律会主办或承办的各种大型活动。 3.对内,确保与学生会的沟通联系;对外,带领各干部进行工作及与兄弟系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以此促进自律会的完善和发展。 4.团结自律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自律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且有效的开展。 5.做好分管各部工作的指导、协助,并及时向学生科(团委)负责老师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条自律会副会长的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会长的得力助手及参谋。其除了与自律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之外,还具有以下职责: 1.支持会长的意见和决定。当其欠妥或遗漏时,副会长应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以便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2.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会长不在场时,副会长要履行会长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会长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3.协助各部开展经常性工作。分担日常工作,保证会长更多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全面工作; 4.做好各部工作的指导、协助,并及时向会长或系部负责老师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条部长及副部长的职责 各部部长主要负责辅助系部宿舍管理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根据系学生科(团委)要求及会长布置的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安排部级会议。做好部内成员的纪律检查工作,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等。做好部内成员的工作成绩的监督、考核工作。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担任会长的主要参谋和助手,具体向干事下达工作任务,从根本上抓各项工作,进行工作总结。部长不在时,主持部内工作。 第三章下设部门构成 系学生会自律会下设两个主要部门:纪检部、卫生部,具体职能如下: 1.纪检部:负责自律会日常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每天宿舍值勤检查。主要任务是检查全系学生的也不归寝及宿舍晚巡,及时对不文明现象、行为进行劝阻和批评,力创安全、舒适的的宿舍生活环境。维持系部各个活动的秩序。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系部各项活动的秩序有序的进行。 2.卫生部:负责自律会日常的卫生检查监督工作。每天宿舍卫生检查。主要任务是检查全系宿舍楼的卫生情况。 第四章工作条例 第一节系学生会自律会成员工作考核标准 第一条每学期每人以80分为基本分,根据自律会成员平时表现,对照具体标准给予加减分,最后在学期末评定出个人工作成绩分。其中期末工作成绩分60-79分者加分2分,80分以上者加分4分。 第二条学期末工作成绩低于60分者劝退,低于50分者清退;班级操行分低于75分者,开除。 第三条凡是出现考试舞弊,吸烟,酗酒和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者,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