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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情况概述一、省政府成立了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省长孙志刚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厅。实际上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已在所有矿种全面推开不限于煤炭。省国土厅主要负责矿权的清理编制矿权设置方案规范矿权交易市场征收矿权价款督促矿山企业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恢复规划。督促企业及时足额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目前矿权清理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储量核查和矿权评估二、转发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为便于同志们查阅学习我把这些文件归纳整理如下:(一)文件目录(一)文件目录(二)上述文件的主要精神1、皖政秘[2007]11号文主要内容(3)、对企业一次性补交价款确有困难的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其中探矿权可分两年缴纳第一年缴纳的比例不应低于60%采矿权可分10年缴纳第一年缴纳的比例不应低于20%。(4)、对以资金方式向国家缴纳价款确有困难的可以折股方式缴纳形成的股权由地质勘查基金持有。(5)、过去经国家或省财政、国土部门批准已将采矿权、探矿权价款部分或全部转增国有资本金的矿业权人也要补交价款。补交办法同前第三、第四条规定。(6)、从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其价款一律不再转增国家资本金或以持股方式上缴。(7)、国有地勘单位在此文下发前已经由其登记持有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可继续执行将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政策。这是一条体现对地勘单位支持的优惠政策。1、皖政秘[2007]11号文主要内容2、安徽省财政厅国土厅皖财建[2007]162号文的主要精神:3、安徽省财政厅国土厅皖财建[2007]163号文的主要精神:4、安徽省财政厅、国土厅皖财建[2007]161号文主要内容:4、安徽省财政厅、国土厅皖财建[2007]161号文主要内容:5、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支行三家联合发的皖财建[2007]228号文的主要规定:5、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支行三家联合发的皖财建[2007]228号文的主要规定:6、安徽省财政厅、国土厅皖财建[2007]164号文主要规定:6、安徽省财政厅、国土厅皖财建[2007]164号文主要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