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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开通政务新媒体是行政机关推进政务公开、开展网上服务、加强政民互动、强化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县政务新媒体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盲目跟风、赶时髦、“僵尸号”等问题。为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榆林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我县各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以及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账号。第二条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责任部门做好新媒体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第三条注册、开发政务新媒体应严格按照《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经本单位会议研究并报县政府办(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备案。第四条政务新媒体需关闭、注销的经本单位会议研究进行公告注销账号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办(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备案。第五条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各信息责任单位转载中、省、市、某某新闻信息网等网站和人民日报、陕西日报、榆林日报、某某报等报刊上已刊登发布的信息时需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第六条建立原创激励机制按照规范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信息比例。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的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第七条审核程序(一)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把握信息内容审核重点凡发布信息中出现敏感内容、重点词汇的要反复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须指定一名信息工作人员拟定信息内容后需进行内部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审核。对于一般政务类信息由单位信息审核责任人签发;对于重要信息须经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第八条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时必须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经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在政务新媒体发布。第九条建立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有序开展互动回应充分吸收网民意见建议更好地听民意、汇民智。留言涉及到敏感内容的要及时汇报请示妥善处理。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办理。第十条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原则上每周更新不得少于一次。第十一条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第十二条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于泄露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加强管理确保不泄露。第十三条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等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某某县政务新媒体信息上网发布签发单附件:某某县政务新媒体信息上网发布签发单发布单位:编号:年第号信息名称新媒体名称信息类型□文字□图片□视频信息责任人重要程度□一般□重要信息附件□纸质附件(页)□电子稿附件(KB)□其他分管领导初审意见签名:日期:主要领导审核意见签名:日期:备注填表须知:1.信息发布单位要严格执行《某某县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试行)》文件要求需要上网的所有信息均须进行审核签发;2.信息责任人须对所拟上网信息进行密级初审确认所拟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内部事项和敏感信息后方可报请领导批准;3.一般政务类信息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发;4.重要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初审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5.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及时、准确、规范;6.本表签发后存档备查不得遗失。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于每年1月和7月上旬将本单位审核资料的纸质档案报送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