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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30日发布2005年8月1日实施 化验员安全规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XX公司化验员的日常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XX公司化验员安全操作管理。 2引用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 3术语和定义 4作业要求 4.1化验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接线是否良好。仪器设备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并断开电源。4.3实验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漏入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4.4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箱式电阻炉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避免操作过程中被烫伤。4.5化验员进入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遵守《化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火燃、电热器具或其他热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4.7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物。4.8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4.9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关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4.10实验完毕后及时关闭加热器具,如酒精灯、喷灯和电炉等。灼热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实验台上。4.11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注意室内通风以兔蒸汽浓度过高。4.12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通风换气。4.13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4.14使用和操作易燃易爆药品及产生毒气或刺激性物质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4.15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4.16要经常检查化验室用电器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并经常注意检查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4.17严禁湿手操作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4.18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搅拌下将硫酸慢慢注入,并在硬质玻璃器皿中进行,注意不要在不耐热的厚质玻璃器皿中进行;4.19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3%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眼睛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现场取样二人进行,必须有预防坠落油箱和地坑安全措施。 4.20操作剪板机、铣床、箱式电阻炉等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21化验员在接触有害介质时,必须按要求戴好口罩饿防护手套,必要时佩戴防护眼镜。 5附则 5.1本规程如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有不符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准。 5.2本规程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环科。 司磅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XX公司司磅员的日常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XX公司司磅员安全操作管理。 2.引用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术语和定义 4作业要求 4.1司磅员需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2上岗前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 4.4特殊环境物品的物检工作,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4.4工作前要认真检查磅秤、电子秤等量具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5司磅物品重量不得超过量具的安全值。 4.6吊装过磅物品要做到四不称量:钢丝绳捆绑不牢不称量;吊物重量超重不称量;吊物在托盘上堆放不稳不称量;吊钩挂的不牢不称量。 4.7物料称重时要与天车工及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始终站在安全位置,防止物料或设备挤、碰、压伤。 4.8物料吊起后,严禁任何人员在物料下方停留或通过。 4.9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全过程监装工作,保证货物与随行单相符。 4.10进行车辆过磅时,在车辆未停稳熄火前,不得靠近车辆。 4.11有必要上车检查时,必须抓牢车体,下车不能直接跳下。 4.12车辆未停稳之前,不得上下车,不得在车厢上随车行驶。 4.13在厂区巡逻时要注意车辆伤害。 4.14夏季执勤时要严防中暑 5附则 5.1本规程如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有不符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准。 5.2本规程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