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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天格调项云天格调项山西.运城“云天格调”开发项目全程策划及营销代理合同书二零零八年月山西.运城“云天格调”开发项目全程策划及营销代理合同书立合同人甲方:山西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营销策划代理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云天格调居住小区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情况项目名称:云天·格调居住小区项目位置:位于运城空港新区康杰北路30号项目性质:住宅、商业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业面积平方米。共七栋楼房。详见本项目的《总规划图》。销售范围:代理销售面积约为万平方米,可销售套数套。第二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独家策划与独家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项目策划与销售工作。第三条合作期限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第四条:合作模式乙方根据项目不同阶段为甲方提供房地产专业整合推广及销售代理服务;乙方采取项目组驻地服务模式,项目小组由项目经理、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组成,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甲方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指导整体工作,并指定项目对接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及就乙方所提交报告的审核、批准,以便乙方及时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委派项目小组进驻甲方项目所在地,开展相应的工作。第五条整合推广及销售代理内容一、整合推广阶段前期广告策划、创意设计阶段《VI系统设计方案》《形象包装设计方案》《销售物料设计》户外广告及报纸广告平面设计二、销售代理执行阶段1、销售代理执行: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乙方销售工作负责接待意向客户、向客户推介本项目物业至达成交易,签订认购书、认购合同或买卖合同等售后服务。向成交客户催收应付销售款项。若客户需办理按揭,应协助按揭人员收集办理按揭所需资料。2、方服务工作小组架构如下:专家顾问组:专家技术委员会营销总监创意总监技术支持项目经理广告企划A.策略、文案B.设计C.创作D.制作策划经理销售经理/主管策划人员销售人员第六条: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自合同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垫付万元作为项目启动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本案启动金为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开盘前各项准备工作的专项费用。该项垫付费用于本项目开盘后从乙方代理佣金中分批返还甲方。乙方代理佣金计算标准:底价佣金加溢价分成。销售任务:定义为本案开发总可售面积的80%为完成销售任务(包含住宅和商业两个部分)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以下四种销售额,是不向乙方计提销售佣金的。包括:甲方内部员工购买、行政关系购买、用于冲抵第三方欠款的、非正常营销方式并大批量销售的房屋(含商业和住宅)。但以上四种方式销售的房屋总额面积不得超过本案开发面积的20%。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本项目销售范围及销售均价、各套房屋底价及价格有效期限见本合同附件。乙方代理佣金计算标准为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2%计提A、双方约定在本项目开盘之日起30天以内销售比例达到本案的40%按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2%计提。B、双方约定在本项目开盘之日起30天以内销售未达到40%乙方代理佣金计算标准按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1.5%计提。C、双方约定在本项目开盘之日起180天以内销售比例达到本案的80%按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2%计提。超过底价销售部分双方分别按甲:乙=7:3的比例分配;(每套具体底价甲乙双方以附件的形势具体体现);佣金结算方式1)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财务交清全部房屋款项、地下室款项和相关税金、相关费用为销售实现。销售实现是代理费用的结算依据,确定按以下条款进行:a、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交清、银行按揭手续齐备并提交甲方,客户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视为乙方销售过程完成,甲方必须按约定进行代理佣金结算。b、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购房合同,房款100%到甲方账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代理佣金结算。c、分期付款: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并签订分期付款协议,购房款100%到位,视为乙方销售过程完成,甲方必须按约定进行代理佣金结算。2)佣金结算日为每月5日,甲方在每月10日前将应结算佣金的85%存入乙方指定帐户,剩余应结算佣金的15%作为项目结案留存的保证金,在本项目结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