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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3-《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内容上的区别除关于试用期、签订合同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外,其他重大变更事项如下:内容概要《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1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约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乙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法定情形]2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间内,原《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职员只有在能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八条内容概要《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裁减人员的;《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是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使劳动无效的;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10、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4、法定情况下裁减人员的;1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16、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原条款全部保留,新增加13项]内容概要《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4非全日制员工的有关规定1、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同一个非全日制劳动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