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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夫妻投靠落户材料天津夫妻投靠落户材料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是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夫妻投靠落户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提交的材料(一)提交: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4、《结婚证》;5、房屋产权证明;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二)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1、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公民死亡,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3年,且外省市户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证》、个人未再婚承诺书,以及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2、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排除。二、受理条件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