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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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须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须知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失业保险条例》、《江苏失业保险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等有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在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其中含办理终解备案的所有资料及缴费明细清单);2、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原五县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复印件(包括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3、非本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docx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2016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2016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一、申领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申领程序(一)申领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明2、《就业失业登记证》3、户口簿4、养老手册5、单位证明6、1寸彩色照片一张7、邮政储蓄账户复印件8、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9、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办理流程申领人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docx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一、申领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申领程序(一)申领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明2、《就业失业登记证》3、户口簿4、养老手册5、单位证明6、1寸彩色照片一张7、邮政储蓄账户复印件8、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9、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办理流程申领人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领取表格,填写
南京失业保险待遇领取须知.docx
南京失业保险待遇领取须知南京失业保险待遇领取须知南京失业保险待遇领取须知一、办理条件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前进行待遇核定: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法定劳动年龄段内;4、用人单位已将失业人员档案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非本市户籍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除外)。二、申请材料南京户口档案户口本复印件在中兴签订所有劳动合同停保材料档案交接清单非南京户口在南京享受:三、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
生育保险待遇办理须知.doc
各类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内容及提供材料一览表序号项目支付待遇提交材料一参保女职工生育的待遇(含7个月以上计划内生产)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产假津贴、营养补助费《出院证》、《病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生育证》、《出生证》、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本人工商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二女退休人员生育待遇产前检查费、医疗费、营养补助费同上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计划内生育待遇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提供第一款规定材料后,另须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以及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关闭、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