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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办于1949年,是中国卓越的财经法律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简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ZhongnanUniversityofEconomicsandLaw)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湖北省2011计划,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理事长单位,立格联盟、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中俄“长江伏尔加河”两河流域高校联盟成员,AMBA、CFA协会认证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势学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优势学科主要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金融学等多个领域。学校是中国政府批准的国家特色鲜明高水平专业群、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其中,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均位列全国前15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师资力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师资力量丰富,全校教师近30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到67%以上。学校注重教师职业化和智力化发展,设有一流学者、杰出青年学者、院士等多个人才计划,吸引和培养了大量高层次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分数线:以下是202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文化课一段线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专业|文化一段线-|-经济学类|627管理学类|620法学类|61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10金融学类|601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录取分数线以当年招生计划和实际情况为准。同时,考试难度、省份和批次的不同也会影响录取分数线的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为10520),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三条学校分南湖和首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编430073;首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邮编430064。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第五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华侨港澳台学生。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主要有: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公安学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第六条学生完成本专业(类)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门类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按照教育部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以及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一条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含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