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4
2/4
3/4
4/4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在常州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在常州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转出手续一、服务对象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转移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常州市市本级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暂停参保且所转险种不存在欠费。二、办理方式1.窗口办理2.网上办理三、申报材料(一)窗口申办1.转移人、代办人身份证;2.1992-1995年期间有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二)网上申办转移人身份证。四、办理流程(一)窗口申办1.转移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至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转移人(或代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办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转移人(或代办人)。(二)网上申办1.转移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changzhou.gov.cn/)”,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2.如果显示“无需审核”,转移人网厅直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如果没有显示“无需审核”字样,则工作人员在网上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转移人可在网厅直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窗口申办受理地点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新钟楼区政府一楼东面大厅(星港路88号))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汉江路376号)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中吴大道1287号)转入常州市一、办理条件:参保人员(除临时账户人员)在我市市本级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办理方式:(一)窗口办理办理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5.户口簿(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A区;符合转入条件的,窗口受理转入申请,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续转移接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在45个工作日内衔接完成。(二)网上办理(目前仅限于常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溧阳市、金坛区)登录市人社局官网(rsj.changzhou.gov.cn),点击“网上自助服务大厅”个人登录后,在“社保自助经办”中选择“网上申请转入”,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个人网上申请成功后,市社保中心转移科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基本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在“审核结果查询-受理状态”中查看结果。后续转移接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在45个工作日内衔接完成,个人可在3个月后网办查询或拨打12333查询是否转入成功。注:1.不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但已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缴费年限满10年且不是临时账户的,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办理转入;2.转入时基本养老保险有重复缴费情况的,根据“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重复缴费的个人部分,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