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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办集体人员安置问题研究摘要:厂办集体企业人员安置是集体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有些厂办集体企业基本停产,等待解决的就是人员的安置,人员安置完毕,改革即告完成。人员安置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文章论述了集体企业人员的构成,人员安置的难点,人员安置的对策,以期对集体企业的改革有所裨益。关键词:厂办集体;改革;人员安置集体,从管理学的角度看,是团体的一种形式,是人的聚合体,是团体发展的最高阶段;集体企业,是我国公有制企业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按照隶属关系的不同,可把集体企业分为城镇集体企业、乡村农民举办的集体企业和厂办集体企业。本文主要研究厂办集体企业的人员安置问题。一、形成原因厂办集体企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子女就业,一些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了一批劳动服务公司或为主业生产配套产品等在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当时,对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兴办集体企业的公司被称为主办企业或主办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陆续有主办企业的富余人员或不称职人员、甚至是违纪人员被分配到了集体企业,表现好的又被调回主办企业,成了人员流动的“中转站”。厂办大集体的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是依附于主办国有企业,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其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多是主办国有企业委派,而且多是原主办企业的管理人员,所以其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与主办国有企业基本相同,所以有时又把其称为“二国营”。厂办集体企业和一般的城镇集体企业的差别也很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其设立时,或是由劳动者以其货币、实物等财产或以劳动、技术作为投资发展起来的,如湖北稻花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靠3个人、3口缸、1500元起家的小作坊,现在发展成为拥有资产超过5亿元、职工1500多人的大企业;或是由联合经济组织出资、劳动者出资或出力的形式组建而成的,如现在大名鼎鼎的海尔公司就是名不见经传的街道集体企业发展起来的。在这些集体企业发展壮大中,经过公司改制,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解决了约束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与城镇集体企业比较,厂办集体企业的出资关系比较明确,成立之初,由主办企业出人出力资助成立,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积累,由主办企业和集体企业共同所有,集体企业大多无偿使用主办企业的土地和房屋,主办企业对集体企业的发展多采取扶持、帮助的政策。其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与主办单位几乎一致。自1999年开始,国家非常重视国有企业的改革脱困,很多主办的国有企业已经完成了改制或破产,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其附属的集体企业却依然按原有的计划经济僵化的模式下运行,或没有相关政策的支持无法破产,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主办企业改制后,对厂办集体企业的支持和扶助力度明显减少,其发展已经步履维艰,厂办集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厂办集体企业与其主办的国有企业在资产、人员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国有企业若想进行成功改制脱困,不解决依附于其的厂办大集体问题,那就是不完整的改制,势必给社会留下不安和隐患。解决厂办大集体关键问题是企业产权的明晰和人员的安置,在这两个问题中,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就是人员的安置,人员安置妥当,厂办大集体改革就完成了一大半。二、人员安置问题(一)厂办大集体企业的人员构成厂办大集体的人员从其“身份”来看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主办企业的“国有正式员工”。在厂办集体企业成立初期,由主办国有企业委派的人员,主要是帮助厂办大集体进行登记、设立,以及成立之后的经营管理。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陆续有主办企业的富余人员或不称职人员、甚至是违纪人员被分配到了集体企业。这些人员占厂办集体职工的5%-10%,从其编制和待遇来看,和主办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完全一样的,集体企业改制,这些人员可以“正式职工”的身份重新回到主办的国有企业,在厂办大集体改制时,这部分人员是较容易安置的。2、“大集体”身份职工。这部分是厂办大集体的主要人员,也是改制的主要安排对象,包括以大集体身份离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多数在厂办大集体企业中,也有少数人员分配在主办国有企业的岗位上,但是大集体身份,执行的是大集体的待遇。大集体身份,是我国在特定计划经济时期特有的产物。在同一企业,从事着完全一样的工作,就是因为身份不同,薪酬、福利待遇、养老待遇等就存在着天壤之别,沦为“二国营”、“二等公民”。“大集体”身份职工因为身份原因,长期存在自卑的情结。国有企业轰轰烈烈的改制、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都和他们无关,长期的负面情绪的积聚极容易爆发,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从这点来看,集体身份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