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5
2/5
3/5
4/5
5/5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5爱心用心专心第一单元知能测试(时间:60分钟分数:70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1.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C)①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②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③海外华人华侨④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A.①②B.①②③C.①②④D.①②③④2.2008年11月8日,著名影星巩俐在新加坡的德义民众俱乐部宣誓成为新加坡公民,并领取了身份证、居民证书,这一决定引来无数网友的争议。巩俐加入新加坡籍①她已不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她已成为新加坡公民③我国公民的权利她已丝毫不能再享有④今后她将不能在国内从事演艺事业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②D.③④3.我们享有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A、学校保障B、家庭保障C、法律保障D、社会保障4.2011年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建言献策,许多群众还通过网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人大代表通过提出议案行使自己的权利。这说明①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②人大代表可以超越法律行使特权③我国公民可以直接管理国家事务④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和批评建议权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5.2009年1月14日,山西朔州市中级法院对轰动一时的朔州市二中“学生弑师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某因对班主任郝旭东怀恨在心,便用弹簧刀将其杀害。案例说明①法律通过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②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就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③法律是公民权利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④公民必须依法行使权利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6.在我国,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必须做到()①要依法行使权利②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③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④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⑤要采取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利⑥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以牙还牙A、②③⑤B、③④⑤⑥C、①②③④⑤D、①②④7.下列行为中属于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是()①小东拒绝父亲让他辍学卖菜的要求,坚持回校学习②小明打电话向关部门举报学校附近有一个黑网吧③受同学欺负的小刘找自己的哥哥教训那个同学④小梅督促做生意的爸爸及时交足税款A.①②B.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④8.李亮最近迷上了上网,出于好奇,他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可以随心所欲B.网络本来就存在大量虚假信息,李亮的行为无可厚非C.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权利D.李亮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9.市民李某深夜追小偷,迫使小偷跳入河中溺亡,李某事后被刑事拘留,并要承担刑事责任,些事引发市民的议论纷纷,下列议论正确是()A.小偷该死,罪有应得B.李某冤枉,李某追小偷是合法行为C.李某违法,没有尊重他人的权利D.李某违法,但违法行为轻微不应受到法律的追究10.小林的爸爸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收到了这样一条手机信息:一言一行都体现你的文明修养;一举一动,都代表我市形象。下列行为能树立我市良好形象的是①尊重、理解环卫工人的劳动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清扫街道垃圾③在公共生活中自觉遵守规则④在公共场所吸烟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11.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就应该做到()①法律让做的,不让做的也做②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③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④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12.2008年12月31日,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石家庄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原三鹿高管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8年和5年。这说明①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否则要受到法律制裁②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③每个人都要少享受权利,多履行义务④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A.①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④13.当越来越多的网民在享受博客带来的乐趣时,也有一部分人利用博客发布不良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污染了网络环境。这要求A.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B.公民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C.公民必须远离网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D.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4.下列行为属于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的行为是()A.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应诉的义务B.不得破坏草坪、花卉、树木C.参加植树劳动,种植和保护树木D.不得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15.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军10年聚敛巨额非法财产,被依法惩处。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上述案例启示我们①凡是法律所禁止的事情,我们应坚决不做②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