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6
2/6
3/6
4/6
5/6
6/6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的报告摘要。失业是市场经济运行中各国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失业率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目前我国主要采取两种方法来调查失业率,即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本文对这两种调查方法作了较为具体的说明,以及阐述了在这两种方法下调查失业率的差别,并对我国整体失业状况做出了系统的分析,对我国失业问题的改善提出了解决措施。失业率的解释在美国,失业率每月第一个周五公布,在台湾,则于每月23日由行政院主计处公布。失业数据的月份变动可适当反应经济发展。大多数资料都经过季节性调整。失业率被视为落后指标。通过该指标可以判断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人口的就业情况。一直以来,失业率数字被视为一个反映整体经济状况的指标,而它又是每个月最先发表的经济数据,所以失业率指标被称为所有经济指标的“皇冠上的明珠”,它是市场上最为敏感的月度经济指标。目前我国的失业率统计主要采用两种方法,即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劳动保障部对外发布的是城镇登记失业率。何为城镇登记失业率要弄清楚什么是城镇登记失业率,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所谓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不包括: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业的人员;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虽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就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这种统计口径很窄,它仅仅包括城镇劳动力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同时还排除了国有企业下岗未就业人员;更没有包括农村户口的城乡失业人员。此外,它对失业人员劳动年龄的限制过于苛刻,国外在失业登记中对劳动年龄一般没有上限规定。张车伟认为,“城镇登记失业率仅仅把那些到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的无工作者视为失业人员,而那些没有去登记的失业人员被排除在失业者统计之外,因此它会低估真实的失业程度。”显然,以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来评估我国的失业状况,不仅缩小了我国失业人口的统计范围,也低估了我国的失业规模和失业程度。何为城镇调查失业率自1996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就开始进行有关劳动力的抽样调查,该调查每年进行三次。这一调查采用了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就业概念,把就业者定义为16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周内从事一小时以上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由于学习、休假及其他原因(如天气、设备维修、动力不足、原材料短缺等)在调查周内暂时处于未工作状态的人员。虽然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对象是城镇常住人口,抽样调查的样本数量也比较有限,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我国的失业状况,但是它比城镇登记失业率更能真实地反映失业率。两者的差别2008年12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9.4%,已经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这与2009年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是4.2%的数据竟相差一倍。失业率数据为何相差如此之大。数据当然不会打架,真正冲突的是数据背后的统计方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城镇登记失业率”的计算方法为:分子是登记的城镇失业人数,分母是城镇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由于未登记但实际失业的人数没有纳入统计,这一计算方法得出的失业率当然会比较低。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是抽样调查的结果,相比较而言,“城镇调查失业率”更接近实际失业情况。长期以来,我国的失业登记制度一直不完善。“失业率”在一段时间为社会所讳莫如深,一度更甚至将“失业”改称“待业”。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劳动用工制度发生重大改革,“待业登记”因此更名为“失业登记”,但由此开始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仍不免打着历史烙印。据了解,国家统计局从2005年开始就城镇调查失业率进行试点,已进行了7次失业调查,但至今尚未对外发布数据。同时作为判断经济形势决策的重要依据,政府依然采用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十一五”规划以登记失业率为政府考核目标,如果再公布调查失业率,跟考核目标不匹配。废除“城镇登记失业率”当失业率引起社会热议之后,就有专家建议废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同时不科学的统计标准都应当从官方的标准中剔除,建立科学而统一的数据测算标准、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统计范围,平息数据之间的纷争,尽早与国际接轨,这样也会给政府部门的决策层提供有效的参考指标。其实早在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