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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内控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办公桌椅、图书等)。各口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做好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账面记录的真实完整。各口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基础台账工作,分类设置资产卡片,确保占有使用的每项资产及时入账,及时做好每一项实物资产卡片,做到有物必有账,有账必有卡,有卡必有物。固定资产基础台账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分类码、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取得日期、取得方式、使用部门、使用状况、存放地和保管人等。固定资产基础台账的记录分类按《吉林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系统》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设置,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和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及其他类。各口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固定资产内控制度2017-05-0920:04|#2楼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管理、清查和报废等工作,更好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第二节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第三条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针对部分企业建立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筹集、调配资金,监督管理资金的运转。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账务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并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固定资产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五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公司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情况,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将每项固定资产细分到具体部门负责管理。第六条生产用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具体负责,管理用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具体负责,职责如下:(一)按规定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增减、清理报废等手续,及时上报财务部。(二)制定有关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维修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三)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保管、维修和使用情况,并作出总结分析。(四)设置固定资产台账,详细登记固定资产情况,并定期与财务明细账核对。(五)会同财务部门参与固定资产的盘点及清查,对盘点及清查结果作出初步意见。第三节固定资产增加第七条公司需购买或增加固定资产要在年初编制预算方案,并在年初制定的全面预算中予以列示。第八条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单位负责人审1批购买。原则上不允许超预算购置、建造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开支超预算金额10%以上的,必须写出具体超支原因,经董事会审议后报公司总部备案。第九条固定资产由其归口管理部门协同使用单位组织验收,严格检查其性能、质量,进行安装调试,对不合格的固定资产要予以拒收。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附件,应和主件一起组织验收,并汇总计入原值,统一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类固定资产要列出详细的清单,交使用单位验收,经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入账。第十二条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写明固定资产名称、类别、设备规格型号、验收日期、使用年限、使用单位等内容,并经验收人签字确认。第十三条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凭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财产清查报告,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登记台账、卡片。第四节固定资产减少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是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捐赠、盘亏等原因。第十五条固定资产需出售或报废的,由使用单位编制“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申请表”,注明名称、类别、编号、规格型号、启用日期、使用单位以及报废原因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办理出售或报废手续后,使用部门应及时进行清理,收回出售收入或残值。金额较大的,应组织公开竞标出售。出售收入或清理的残值收入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入账。第十七条因出售、报废、对外投资或对外捐赠等行为将固定资产转移出公司的,经办人需到财务部门开具“出门证”。门岗凭“出门证”方可放行。财务部门在开具“出门证”时,必须检查手续是否齐全、完整。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盘亏由财务部门根据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