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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贷款流程2017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贷款流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贷款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2、有固定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质押;4、具有符合条件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5、已拥有相当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二手房和“以贷还贷”为40%)以上的款项,并以此作为购买住房的首期付款;6、与我市达成合作协议的其他设区市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职工;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一、“二手房”及“以贷还贷”业务的首付比例及利率。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属二手房和“以贷还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对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属二手房和“以贷还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二、关于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规定1、户籍在秦皇岛市(含三区四县),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秦皇岛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下设管理部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2、在京、津、冀地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秦皇岛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不受户籍限制;3、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合并计算缴存时间。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办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和反映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2、住房公积金管理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3、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4、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或住房公积金管理认可的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6、银行或售房单位出具的首期付款证明;7、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公积金提取1、职工购买自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商品房(不含商用住宅、公寓、商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一次性提取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月份之前(含当月)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其中: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价总额;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房改房产权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职工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2、未婚子女购买自住房的,其父母可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未婚子女(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的'需婚姻登记部门开具未婚证明)购房,其父母及子女凭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司法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购房合同和发票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一次性提取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月份之前(含当月)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其中: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父母及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父母及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之后,每年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只可提取子女个人公积金,父母公积金不再予以提取。3、职工异地购买自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职工异地购买商品房(不含商用住宅、公寓、商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一次性提取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月份之前(含当月)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其中: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之后,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金额的个人公积金。公积金缴存保存产品信息到我的邮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单位缴存比例为15%;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缴存比例为20%。还款说明提前还款:借款人可提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