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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最新亮点解读2016年反家暴法最新亮点解读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于2015年12月27日公布,并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反家暴法》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意味着精神暴力也属于家暴,下面由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反家暴法草案初审稿对家暴的定义反家暴法草案初审稿对家庭暴力被定义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的侵害行为”。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部门提出,除身体暴力外,精神暴力等也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暴力形式,建议扩大家庭暴力的范围。初次审议稿中明确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政府有关部门等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有意见认为,反家暴法应当进一步提倡建立和谐家庭关系,同时应当在把握好公权力介入家庭关系尺度的前提下,明确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反家暴法草案二审稿对家暴的定义二次审议稿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一修改使得家暴的定义更加科学、准确,也使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范围与我国国情和实际更加贴合。二次审议稿中不仅要求“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而且明确提出“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也构成家暴在以往,“家暴”只是个生活用语,并不是法律概念。什么是家暴,好像谁都知道怎么回事,但又很难说个仔细。如何处理家暴,更是个难题——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撒手不管肯定不对;但是家庭生活,哪有马勺不碰锅沿的,家庭纠纷的发生与解决,如果法律介入过多,有时倒会影响家庭关系。对此,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曾经通过列举,规定了家暴范围: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这种“物理伤害”的认定也被“反家暴法”吸收。人身伤害虽然是家暴的核心形式,但如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精神暴力”和“冷暴力”,例如最高法院通报过一起典型案件:丈夫在篮球上书写妻子的姓名,然后在妻子面前反复拍打篮球,给妻子造成了精神上的压抑与恐惧。在这样的案件中,毫无疑问并不存在直接针对家庭成员身体的物理加害行为,但精神压迫由于缺乏明显的外在后果,导致其不易被发现、纠正,从而很可能长期、持续存在,对家庭成员的伤害并不亚于人身暴力。因此,“反家暴法”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也定义为家庭暴力行为。这样,将为社会力量介入干预相关家庭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同居关系纳入家暴犯罪适用范围同居时发生的'家暴是否属于家暴犯罪?同居关系是否纳入家暴犯罪适用范围?一直以来,家暴的适用范围并没有包括同居关系,但随着同居期间发生的暴力事件的增多,把同居关系纳入家暴犯罪适用范围势在必行。一、什么是家庭暴力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二、同居关系纳入家暴犯罪适用范围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老人和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利,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将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人员界定为家庭暴力犯罪的主体范围,明确把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中发生的暴力犯罪,纳入家暴犯罪的适用范围。三、遇到家暴如何自我保护1、熟记报警电话、妇女热线、地方救助机构以及可靠朋友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暴力,随时求助。2、如果家里有孩子,应教会孩子使用求助电话号码;暴力发生时,尽力让孩子离开暴力现场。3、发现施暴者经常使用的工具,应尽量放到家外或隐蔽处。4、平常准备一个便携包,尽可能把现金、身份证、图章、房契、结婚证书、存折等重要文件和重要电话号码簿放在里面,以备发生暴力时可以携包离开,以求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