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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欢迎大家分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五、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2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4、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4为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证员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1.凡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2.店面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3.新员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使用期。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体检行为。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店面负责人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所有食堂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三、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并从事餐饮工作。四、食堂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五、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伙管办应立即辞退。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