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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提取条件非住房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提取材料1、《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2、本人身份证3、相应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注:按规定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及复印件。必要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要求配偶到场。提取流程1、提取人提出申请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取资料3、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提取凭证并入账,提取人签名并将凭证单交回单位财务4、归集管理科负责人审批5、凭证单交回中心计财科,办理转账支付手续提取额度部分提取1、贷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总额;2、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房发票总额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票据金额提取。4、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还款月数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5、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6、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