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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征求.doc

PAGE\*MERGEFORMAT3关于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为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两项规定》)。现就起草《两项规定》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两项规定》的必要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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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PAGE\*MERGEFORMAT-3-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清单。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1.对符合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对违法行为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当事人积极配合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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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草案意见的函.pdf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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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_(社会版.docx

PAGE\*MERGEFORMAT3附件1《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为登记注册实践提供支撑,市场监管总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散见于各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现行市场主体登记文书材料规范(见附件)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形成了《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市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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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备份样品处置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PAGE\*MERGEFORMAT8《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备份样品处置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切实防范和减少食品浪费,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工作,本着妥善处理、合理利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含评价性抽检)中备份样品的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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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发布日期:2019-12-1116:17浏览次数:11第一条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江苏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当事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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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挪威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99号近日,挪威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挪威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禽类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挪威的禽类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三、在进境运输工具(船舶、航空器、国际列车等)上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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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PAGE\*MERGEFORMAT14附件75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保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药材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申报为药用的进出境中药材检疫及监督管理。申报为食用的进出境中药材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进出口食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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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2]149号2012年06月11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有关单位:为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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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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