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普法工作总结报告.docx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普法工作总结报告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宣传等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加强内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列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明确项目、内容、措施、标准及责任,并通过“XXX人大”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二是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
中西法律传统中的_亲亲相隐_.pdf
中西法律传统中的“亲亲相隐”范忠信本文认为,中国法史学界长期以来存在一个误解:亲亲相隐或亲属容隐,是中国传统法律特有的原则或制度。事实上,从古代到现代,从东方到西方,从奴隶制法、封建制法到资本主义法甚至社会主义法,都存在着“亲亲相隐”之类的规定。文章在对中西容隐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和阶段特征进行考察之后,主要就容隐制在中西法律传统中的相通与相异、在不同社会制度中的相近与相异、在不同法系中的相同与相异之处作了初步的分析与归纳。作者认为,关于如何认识和评判亲亲相隐这一法律—文化现象在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和价值,特
中国法制史-第七章-隋唐五代法律制度.ppt
第七章隋唐五代法律制度第一节隋朝法制概况一、立法概况隋朝一、立法概况二、法律内容的发展变化二、法律内容的发展变化唐代疆域第二节唐朝立法概况一、礼法结合法律思想的成熟二、主要立法活动与法律形式《唐律疏议》(二)主要法律形式唐律残片第三节唐律的内容、特点与地位一、唐律的基本结构一、唐律的基本结构一、唐律的基本结构一、唐律的基本结构一、唐律的基本结构一、唐律的基本结构一、唐律的基本结构一、唐律的基本结构二、刑事法律内容五刑二、刑事法律内容维护官僚贵族法律特权(二)刑法适用制度(二)刑法适用制度(二)刑法适用制度
中国法律思想史.ppt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编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第一节夏商奴隶主的“天命”、“天罚”思第二节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二、“以德配天”说的意义周朝统治者也主张“天罚”论,但“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劳动人民的反抗力量是强大的,不可忽视的,必须顺民意,以德治人。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第一节以“亲亲”“尊尊”为原则一、礼治的基本原则周公所制的礼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工具,它严格维护着奴隶主贵族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及其内部上下等级之间的秩序。“亲亲”和
中国法制史第七章隋唐代法律.ppt
第七章隋唐代法律制度隋唐代法律制度第一节隋代立法概况《开皇律》内容的发展《开皇律》内容的发展《开皇律》内容的发展《开皇律》内容的发展《开皇律》内容的发展《大业律》的颁行第二节唐代立法概况立法思想唐律的修订过程唐律的修订过程唐律的修订过程唐律的修订过程唐律的修订过程唐律的修订过程唐律的修订过程法律形式法律形式第三节唐代行政法律规范的发展行政立法与监察执行机构行政立法与监察执行机构行政立法与监察执行机构行政立法与监察执行机构行政法规及其特点行政法规及其特点行政法规及其特点行政法规及其特点第四节唐代刑事法律规范
中国古代法律功能再审思(倪正茂).pdf
中国古代法律功能再审思倪正茂长期以来,“阶级斗争工具”论成了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指导性理论,中国法律史被简单化为阶级压迫史、阶级斗争史。这不仅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利于正确运用法律这一被我称为“人类从天堂请来的维护和增进人类福祉的天使”①为现实生活服务。我以为,从总体上看,法律史乃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历史,解放人类乃是法律的根本功能。在此前提下,一切法律包括中国古代法律,在调节社会矛盾、阶级矛盾、阶层矛盾、地方间矛盾、民族间矛盾等方面,在以法律手段帮助人类摆脱自然的束缚方面,具体地发挥着组织管理、惩戒或激励的功能。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1).ppt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ppt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
一部历史性的基本法律.docx
一部历史性的基本法律作者:杨振山[摘要]1997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HYPERLINK"http://www.lunwentianxia.com/class_free/106_1.shtml"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实施十周年纪念日。十年,是人类发展HYPERLINK"http://www.lunwentianxia.com/class_free/171_1.shtml"历史的一瞬,却是中国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前进的十年。十年来,我们的国家获得了突破的、持续的、稳定的发展,其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讲义.doc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讲义总论法律不是孤立的,它是种现象。因此要把它放到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加以研究,并要关注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效用,这是法律社会学的理论要求。传统法律中,有许多是法律明文禁止但却从未执行的规定。这种立法而不行的事情,会造成人民轻视法律的后果,所以实证法学派(legalpositivism)即主张不要制定难以执行的法律。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制度基本是都是民间自发形成的,表现为习惯、惯例,国家一般不干预,立法上不作规定,“司法”裁判上尊重官吏。只有当婚姻家庭制度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有直接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