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46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食品市场调研报告13篇在生活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市场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食品市场调研报告1新的一年开始了,红包频频地进入了同学们的口袋,装得鼓鼓的'。可是几乎每天都有同学来到文具店,出来的时候口袋瘪了,手上却是空空如也。他们究竟是到文具店做什么呢?调查每天上学放学,经过文具店,我都会刻意地观察观察。同学们进出文具店人流最多为早上、中午、下午和晚上。平均每个时间段会有45个同学买零食,一天下来一个文具店就有一百多个人买零食,每天约有三百多元进了商贩的口袋。算上所有靠近学校的店铺,每天约有六百多人买零食,浪费了一千多元!这是一个多大的数字啊!分析1.同学们爱吃的零食大多名字新颖,外表奇特,如:五杂串、豆腐干、“蒜”你狠……而经过加工的小吃,味道更是无与伦比。2.这些零食制作材料包含着许多杂质,吃多了容易产生腹泻、胃疼、呕吐、厌食,甚至是因零食包含成分激素过多而身体提前发育、弄坏身体的情况。结论小学生购买零食的主要原因有:1.因零食味道好而瞒着父母拿,甚至是偷钱来买零食。2.因父母过度放纵而肆无忌惮地购买零食品尝。3.因家庭富裕而请客,请同学吃零食。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大多数同学挥金如土,在品尝美味零食的同时,也把父母赚钱的辛苦抛到了九霄云外。建议药监局局部应当加强监督情况,禁止商贩在销售垃圾食品,与商贩签订合约,制定一些具体措施,做到售卖垃圾食品必罚,举报销售者必赏。食品市场调研报告2一、现状分析通过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县保健食品市场逐步得到规范,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概而言之,一是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若隐若现、虚假夸大宣传广告时有发生、消费者盲目跟随成风;二是监管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究其原因有:1、审批与监督脱节,出现监管真空。一是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与监督脱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式审查及受理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注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既不要审查,更不存在审批,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又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这种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纵向断层,审批注册与市场监管横向脱节的监管体制,严重制约着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二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脱节。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权仅限于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审批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出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监测,监测的不审批”的尴尬状况。2、监测与处罚掉链,引发监管短路。《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并将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往往是雾里看花等其他因素,给一些广告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部门这种“监测的不处罚,处罚的不监测”状况,必然导致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禁止受牵制、处理受限制。3、职能与责任移位,诱发责权扯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与监管,广告审批和监测与处罚等权责却不符合该通则。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却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门。*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4、法律法规标准不统一,导致执行艰难。现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明确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在各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质监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些法律标准不一,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按照《产品质量法》,要处以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罚款;按照《商标法》,则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处以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具体处罚时,涉及到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等多环节、多部门,执行时有异议,落实时难到位。5、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