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案件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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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报告制度.docx
案件报告制度1、支队查办的较大案件应当由支队案件审查委员会决定,重大案件由办公会研究后,向局领导报告。2、较大案件的范围:(1)应当罚没3万元以下的案件。(2)在本市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3)比较复杂、敏感的案件。(4)市局领导交办的案件。(5)其他需要报告的案件。3、重大案件的范围(1)应当罚没3万元以上的案件。(2)在本市由重大影响的案件。(3)上级交办的案件。(4)其他需要报告的案件。4、较大案件、重大案件均向市局报告。5、各大队负责案件报告的材料起草和上报工作。6、案件的报告必须经队长办公会研究同
药品案件报告制度.docx
第PAGE\*Arabic\*MERGEFORMAT5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5页药品案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农村药品质量,维护农村药品市场的秩序,及时掌握农村药品市场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内受食品药监管部门聘请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第三条药械协管员、信息员在日常巡查和协助管理过程中,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械、无证经营药械等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区药监分局。第四条药械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可采用书面、电话或来人等形式报告。第五条分局工作人员
药品案件报告制度.docx
第PAGE\*Arabic\*MERGEFORMAT5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5页药品案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农村药品质量,维护农村药品市场的秩序,及时掌握农村药品市场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内受食品药监管部门聘请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第三条药械协管员、信息员在日常巡查和协助管理过程中,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械、无证经营药械等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区药监分局。第四条药械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可采用书面、电话或来人等形式报告。第五条分局工作人员
案件报告制度[大全].docx
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2页案件报告制度[大全]案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分局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局领导及时掌握本局工作中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分局系统内办案单位查办的所有已立案未结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条涉及本制度第二条的案件立案后,各科室执法人员必须在2日内向分局报告,各科室每月5日前向分局
药品案件报告制度.docx
第PAGE\*Arabic\*MERGEFORMAT5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5页药品案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农村药品质量,维护农村药品市场的秩序,及时掌握农村药品市场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内受食品药监管部门聘请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第三条药械协管员、信息员在日常巡查和协助管理过程中,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械、无证经营药械等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区药监分局。第四条药械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可采用书面、电话或来人等形式报告。第五条分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