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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学研究· 关于徽州宗族制度的三个问题 赵华富 (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安徽合肥230039) 摘要:有些学者对徽州宗族的祠堂神主递迁、祭祖种类、女祠建造目的和神主供奉所持观点,值得 商榷。历史文献和社会调查证明:一、朱熹《家礼》的祠堂规制,不论始祖抑或先祖的神主均“亲尽则迁”。 明清时期宗祠神龛中,始祖及以下四世祖先神主、爵德兼隆神主、有功祠祖神主“百世不迁”,其他支丁 (不论长辈或晚辈)的祖先均高、曾、祖、考四世设主“,五世则迁”。二、徽州宗族祭祖,从时令看主要有春 祭、秋祭、冬祭,从祭祀场所讲有祠祭、墓祭和家祭,许多宗族成立的“会”是各种祭祀组织,不是“会祭”。 三、徽州女祠是为男女生则异室、死应异寝而建,不是专为贞节妇女而设。除少数被剥夺入祠权利者,一 般妇女的神主均可以进入女祠。 关键词:百世不迁;五世则迁;祭祖种类;女祠建造;女祠神主 中图分类号:K248;K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05X(2003)02-0050-06 宋元以来,徽州的宗族非常发达,十分典史载,宋元时期庙制未立②。但是,新安朱熹的 型。因此,引起国内外学术界极大兴趣和极大《家礼》对全国特别是徽州,影响很大。徽州人 关注。近半个世纪,发表了许多徽州宗族制度认为《,家礼》“炳如日星”,是宗族的经典。他们 的论著,成绩斐然。但是,学术界对此持有不同“遵行《家礼》,率以为常”,一切行动“,非敢于 看法和须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还有不少。因《家礼》有所损益也”③。我们认为,朱熹《家礼》 此,特撰此文,谈谈自己对三个有关问题的看中关于祠堂的规定,基本上可以代表宋元时期 法,敬请专家指正。徽州祠堂的规制。 朱熹在《家礼·祠堂》中记载说“君子将营 一、关于祠堂神主“百世不迁”和“五世则: 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为四龛以奉先世神 迁”的问题,, 主。”注曰“:祠堂之内,以近北一架为四龛,内置 宋元时期,徽州宗族即“家构祠宇,岁时俎一卓。大宗及继高祖之小宗,则高祖居西,曾祖 ① 豆”。宗族子弟或于住宅立祠堂,或在祖墓设次之,祖次之,父次之。继曾祖之小宗,则不敢 墓祠“,妥先灵,隆享祀”。明清时期,特别是明祭高祖,而虚其西龛一。继祖之小宗,则不敢祭 代中期以后,伴随着明王朝对民间祭祖礼仪限曾祖,而虚其西龛二。继祢之小宗,则不敢祭 制的放宽和徽州宗族商业的繁荣,徽州宗族开祖,而虚其西龛三。若大宗世数未满,则亦虚其 展了一个大建宗族祠堂的热潮,许多规模恢宏、西龛,如小宗之制。”朱熹制定的祠堂规制不是 美轮美奂的的宗族祠堂拔地而起,出现一个“厅明清时期的宗祠和支祠,而是一种“家祠”。这 祠林立”的社会现象。 与全国一样,徽州祠堂中神主的递迁问题 ①嘉靖《徽州府志》卷二《风俗》。 ———“百世不迁”和“五世则迁”———是一个尚待 ②参见常建华《:宗族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 解决的问题。版,第82—86页。 宗元时期,徽州祠堂的规制是怎样的呢?③休宁《茗洲吴氏家典》。 50 ·关于徽州宗族制度的三个问题· 种祠堂建在住宅正寝之东,内有四龛。龛中供尚书夏言在上《献末议请明诏以推恩臣民用全 奉先世神主有四:高、曾、祖、考,即五服之内的典礼疏》中说“:臣仰惟九庙告成,祀典明备,皇 “四亲”。上尊祖敬宗之心,奉先孝恩之实,可谓曲尽,而 家祠中的“改题递迁礼”是怎样规定的呢?上下二千年百王所不克行之典,我皇上一旦举 《家礼·丧礼·大祥》有关告迁于祠堂的记载云:而行之。⋯⋯惟是本朝功臣配享,在太祖、太宗 “以酒果如朔日之仪。无亲尽之祖,则祝版而云庙各有其人,自仁宗以下五庙皆无,似为缺典。 云,使其主祭告讫,改题神主如加赠之仪,递迁至于臣民不得祭其始祖、先祖,而庙制亦未有定 而西,虚东一龛,以俟新主。若有亲尽之祖,而则,天下之为孝子慈孙者,尚有未尽申之情。臣 其别子也则祝版云云,告毕而迁于墓所,不埋。忝礼官,躬逢圣人在天子之位,又属当庙成,谨 其支子也而族人有亲未尽者,则祝版云云,告毕三议,渎尘圣览,倘蒙采择,伏乞播之诏书,施行 迁于最长之房,使主其祭。其余改题递迁如前。天下万世,不胜幸甚。”夏言的“三议”包括:一、 若亲皆已尽,则祝版云云,告毕埋于两阶之间。“请定功臣配享议”;二、“乞诏天下臣民冬至日 其余改题递迁如前。”《家礼·通礼·祠堂》记载:得祀始祖议”;三、“请诏天下臣工立家庙议”⑤。 “改题递迁礼,见丧礼大祥章。大宗之家始祖亲史书记载“,上是之”、“上从之”,说明奏疏被嘉 尽,则藏其主于墓所。而大宗犹主其墓田,以奉靖皇帝肯定。明朝政府允许品官之家立家庙, 其墓祭,岁率宗人一祭之,百世不改。其第二世祀始祖、先祖,对庶人虽然也允许祭始祖、先祖, 以下祖亲尽,及小宗之家高祖亲尽,则迁其主而然而仍然是“祭于寝”⑥。但是,既然允许品官 埋之。其墓田则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