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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患关系具有多种属性 经济属性 法律属性 人道属性〔特有属性〕 文化属性 ……如今,医患关系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医患之间出现利益关系的冲突,医疗纠纷明显增多 单纯依靠伦理标准调整医患关系,解决医患双方的利益冲突显然是不够的 所以,医患关系需要法律标准的指导和调整,这就决定了医患关系具有法律属性2.医患关系的详细法律属性 两种主要的观点民事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目前,越来越多的法学专家倾向于把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划归民事法律关系民法的三个根本原那么: 主体平等 双方自愿 等价有偿 〔?民法通那么?第二条与第三条〕〔1〕医患关系表达了民法的平等自愿原那么 医患关系成立之前,医院与入院前的病人是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的,病人有自愿选择医院的权利;医院同样对病人有一定的选择权,双方平等自愿选择了对方 在医患关系形成后的治疗与被治疗的过程中仍然贯彻着平等自愿原那么。医院在作出自己的诊断和采取治疗措施前通常都会详细告知并征求病人或其家属的意见〔2〕医患关系表达了民法的等价有偿原那么 医院负有救治病人的义务与其享有的获得报酬的权利是对应的,其价值应该是相当的 病人因被救治获得的安康甚至生命与其付出的金钱也是对应的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讲,医院与病人之间的利益是平衡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符合等价有偿原那么的 因此,医患关系符合民法的根本原那么,其法律属性是民事法律关系3.卫生法律 卫生法律是调整在卫生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国外卫生法律学家将卫生法律解释为,与卫生保健以及与卫生保健直接有关的一般民事法、行政法及刑法的法律标准的总称卫生法律的含义 〔1〕调整的对象是卫生社会关系 既包括卫生行政关系,也包括卫生民事关系。医患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卫生民事关系 有效的卫生行政关系是良好的卫生民事关系的根底良好的卫生民事关系是有效的卫生行政关系的结果卫生法律的含义 (2)是法律标准的总称 我国的卫生法律是由一系列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所构成的卫生法律的特征 1.行政法律标准和民事法律标准相结合的法律 针对卫生法律的内容来讲的。卫活力构和卫生人员提供卫生效劳时,与患者的关系是由行政法律标准来调整的;同时,当卫生效劳行为损害患者权利时,又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就需要民事法律标准来调整二、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二、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二、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卫生法律的现状 在宪法原那么指导下,我国制订了大量卫生法律、法规,并形成了相应的卫生法律体系 卫生法律建立正处在不断完善和进步之中,目前还没有制定卫生法律典,现有的卫生法律是涉及面广、内容丰富的本质意义上的卫生法律 总的来说,我国的卫生法中强行法比任意法更多一些医患关系中的医方卫生法律责任确定 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背卫生法律标准规定的义务或约定责任,所应承担的带有强迫性的法律后果 在医患关系中,涉及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 构成民事责任的要件有:医务人员施行了违法卫生法律的行为;损害事实的存在;医务人员主观方面有过错;过失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是一种财产性质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给予经济补偿 民事责任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2〕行政责任 主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展确定 其法律要件的构成根本与民法一样 行政责任更注重行为本身,即使无民事赔偿,也可能有行政处理(由部门施行)和行政处分(由国家特定机构施行)〔3〕刑事责任 在医患关系中,如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追究当事人的医疗事故罪4.医患关系调整中对医患双方的法律保护 〔1〕对患方的法律保护 生命权与安康权 知情同意权 隐私权 在医疗纠纷中的合法权益保护 ……4.医患关系调整中对医患双方的法律保护 〔2〕对医方的法律保护 检查权 处方权 医方知情权〔正确处理好与患者隐私权之间的矛盾〕 在医疗纠纷中的合法权益保护 ……明确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并逐步完善相关的卫生法律体系,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尤其是患者的权益,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社会开展的必然趋势三、医患关系的现状 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的主流是好的 一方面广阔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无私奉献, 赢得了患者及其家属的尊重 另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属相信科学,尊重为其 提供效劳的医务人员,积极配合,遵从医嘱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来自医患双方 的某些消极因素对于医患关系的不利影响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上升,已成 为不争的事实 2002年,南京大学专家组对全国30所医院调查结果显示,病人对医务人员不信任的比例达43.8% 2004年,上海医科大学医院管理处曾调查全国7所医院共582份问卷结果是:目前医患关系和和谐比较和谐的占24.23%,而认为医患关系紧张与比较紧张的占2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