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46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forfireprotectiondesignoftallbuildings GB50045—95 (2023年修订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 注:有*符号的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3月8日第20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红色字体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3年4月24日第28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第一章总则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合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3本规范合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涉及首层设立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1.0.4本规范不合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1.0.5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用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6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2.0.1裙房skirtbuilding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2.0.2建筑高度buildingaltitude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2.0.3耐火极限durationoffireresistance建筑构件准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实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达。2.0.4不燃烧体non–combustiblecomponent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2.0.5难燃烧体hard–combustiblecomponent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2.0.6燃烧体combustiblecomponent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2.0.7综合楼multiple–usebuilding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2.0.8商住楼business–livingbuilding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2.0.9网局级电力调度楼large–scalepowerdispatcher’sbuilding可调度若干个省(区)电力业务的工作楼。2.0.10高级旅馆high–gradehotel具有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2.0.11高级住宅high–graderesidence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2.0.12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importantofficebuilding、laboratory、archive性质重要,建筑装修标准高,设备、资料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2.0.13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2.0.14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2.0.15安全出口safetyexit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2.0.16挡烟垂壁hangwall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 第三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补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宜符合表3.0.1的规定。 名称一类二类居住建筑高级住宅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公共建筑1.医院 2.高级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 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1.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