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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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doc
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txt我的人生有A面也有B面,你的人生有S面也有B面。失败不可怕,关键看是不是成功他妈。现在的大学生太没素质了!过来拷毛片,居然用剪切!有空学风水去,死后占个好墓也算弥补了生前买不起好房的遗憾。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林地经营单位经林地所有
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 (2).doc
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林地经营单位经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可以将边远交错的林地与相邻单位的林地或其他土地相互调换。调换国有林地的,应取得当地区县(自治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林地调换单位凭调换协议书向有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本决定自公布
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doc
《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林地权属第三章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第四章林地的征用和占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于2005年5月27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5月30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林地经营单位经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可以将边远交错的林地与相邻单位的林地或其他土地相互调换。调换国有林地的,应取得当地区县(自治县、
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doc
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林地权属管理第三章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第四章林地的征用和占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林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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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林地权属管理第三章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第四章林地的征用和占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林地的